入萍监理企业登记
1、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登记项目的监理工程师(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证人应携身份证明到登记机关签字);
4、申请登记人员的法人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监理企业派驻该项目监理工作人员的委派单(原件);
6、项目监理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省建设厅对企业进赣核准材料(外省企业)(原件及复印件);
8、企业所在地的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原件);
9、企业所在地的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违反建筑有关法律法规行为证明(原件)。
注:申请《手册》后,在手册有效期内申请项目登记仅需提供以上3、5、6、7、8、9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