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建设局文件
萍建设字[2012]121号
关于印发《2012年萍乡市建筑市场监督执法
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全省建筑市场监督执法专项检查的通知》(赣建建[2012]18号),为进一步加大市场清出力度,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特制定《2012年萍乡市建筑市场监督执法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主题词: 建筑市场 执法检查 通知
萍乡市建设局办公室 2012年8月14日印发
共印16份
2012年萍乡市建筑市场监督执法
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全省建筑市场监督执法专项检查的通知》(赣建建[2012]18号)、《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场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赣建建[2012]15号)精神,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市建筑市场监督执法专项检查,强化建筑市场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有效遏制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不断促进我市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检查范围
2011年以来新开工、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重点检查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较多和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较差的项目。
三、检查内容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情况,开展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的情况,招标投标监管等情况;
(二)工程项目各方主体市场行为,包括:施工许可、招标投标、施工现场管理情况;
(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无借用、出借资质问题;
(四)注册执业人员有无出借、出租执业资格问题等。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20日前)
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检查要求,明确检查内容、细化检查标准,制定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二)全面自查阶段(8月21日—8月30日)
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2011年以来新开工、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进行全面自查。要通过抽查、巡查等方式加强对所辖县(区)的检查,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要全部逐一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分类汇总、督促整改,并于9月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上报我局建筑业管理科。
(三)重点抽查阶段(9月1日-9月10日)
根据各县(区)自查情况,我局组成检查组对各县(区)进行重点抽查,抽查结果将通报全市。
(四)迎接省厅和住建部检查阶段(10月份)
做好迎接省住建厅和国家住建部督查的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加强领导,成立萍乡市建筑市场监督执法专项检查工作小组,钟兴勇副局长任组长,彭全元、刘水连、陈晓红任副组长。从局建筑业管理科、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抽掉人员组成检查组,负责全市建筑市场监督执法专项检查工作。
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清理工作,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精心组织,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检查工作收到实效,不走过场。
(二)精心部署、全面检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专项清理内容安排,结合实际细化检查内容,细化检查标准,完善检查形式,加强监督检查。
(三)所有检查项目必须如实填写“萍乡市建筑市场监督执法专项检查”,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要严格执法,严厉处罚。
(四)及时总结,按时上报。各县(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方案明确的时间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对于检查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总结上报。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