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萍乡市建设类企业资质初审意见的公示(2015年第12号)
关于萍乡市建设类企业资质
初审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文件要求,我局对萍乡市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提交的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5年9月17日至2015年9月23日。
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2015年9月23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报送我局建筑业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陈述材料由申请单位统一上报,并附报送陈述材料的公函。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许可)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萍乡市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邮政编码:337000 联系电话:6331749
附件:萍乡市建设类企业资质初审意见公示一览表
2015年9月17日
附件:
萍乡市建设类企业资质初审意见公示一览表
(公示期:2015年9月17日至2015年9月23日)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
序 号 | 企业名称 | 初审内容 | 初审意见 |
1 | 萍乡市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丙级 | 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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